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政策解读
《意见》提出30条措施,包括为经常项下的跨境保险业务提供便利化理赔、续保等服务,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南沙区居民的商业医疗险、商业保险年金等跨境保险。
同时也预示着金融开放举措在广东南沙先试先行,其中明确了构建便利开展跨境保险业务的交易规则,以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加快建设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
一是:要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支持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于科创企业,支持保险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发展海上保险。
二是:要发展特色金融服务,加快航运保险发展,研发创新型航运保险产品。
三是:要构建便利开展跨境保险业务的交易规则。支持为符合政策规定的经常项下保险业务提供便利化理赔、续保等服务。探索以多种方式提升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便利化水平。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合作开发适合南沙区居民的商业医疗险、商业保险年金、跨境车辆保险等跨境保险产品。

过往政策,开放是大趋势
早在2020年,前央行行长易纲就表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可以在人民币兑换和资本项目可兑换方面等方面先行先试,只要符合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规定,正常的贸易和投资需要资金都可以自由的进行。
2023年,上海放大招,正式发布《上海市落实(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方案表示,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允许试点地区真实合规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所有转移可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
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提出20条措施,包括允许个人跨境购买境外金融服务、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所有转移自由汇入汇出等。
其中第八条提出,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试点地区企业和个人可依法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保单的续费、理赔、退保等跨境资金结算。
第九条提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金融机构购买港澳金融机构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扩大参与机构范围和合资格投资产品范围等。

跨境保险服务越来越好
中国金融体系开放包含两项核心内容:
- 一是,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即允许国外投资者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开展投资活动;
- 二是,人民币自由交易的改革,即推动人民币向可自由交易的国际型货币转型。
目前,第一项改革已付诸实践并初显成效,接下来需推进第二项改革。展望未来,境外资金与境内资金有望实现双向自由流动。
当下,许多投资人士充分利用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通过配置香港保险等方式进行全球资产配置,以期在全球投资浪潮中抢占先机。
国家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为跨境保险市场特别是香港保险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这一政策利好不仅有效回应了境内外投资者对多元化资产配置的刚性需求,更为保险业构建了双向开放的新格局!


文章名称:《重磅利好!官方发文落实跨境保险理赔、续保便利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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